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要求,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应用技术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于2018年11月2日在我院网站公示。由于学校对我院新增博士招生名额,且本专业第一轮候补录取的同学放弃拟录取资格,现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材料初审结果说明(补充)》,启动第二轮面试,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通过学校层面把关淘汰和招生指标动态调整,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
招生专业:光机电工程与应用
研究方向:(1)激光技术与系统(2)光成像及机器视觉(3)光电材料技术
拟招生人数:1
具体请查阅《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7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3.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硕博连读考生仍需参加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
3.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且申请者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至少有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至少有两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5.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6.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四、选拔流程
(一)考核名单(姓名+身份证号,按姓氏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何 聂4420**********7653
黄江涛5002**********5056
李卓燕4409**********1624
孙 朗4201**********3794
尹秀招3714**********1310
(二)面试考核
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面试考核,学院将于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应由学院另行安排并在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2019年5月23日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部、中心)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招生学院(部、中心)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学院(部、中心)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 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无论采用硕博连读还是申请-考核,2019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