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费楚涵(学号:2110413012)至今未完成注册手续,以及未办理休学等任何保留学籍的手续。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深圳大学【2017】194号文)第二章第八条: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报到日期之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所在学院(部)批准,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院现对费楚涵同学拟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公示期至2021年10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址:深圳技术大学C-3行政楼712办公室
电话:0755-23256053
受理人:林老师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