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每学期初和学期末 办理形式:纸质版申请材料 联络方式:植老师0755-23256293,请先联系所在学院研秘进行确认是否具备退变更条件 办公地点:行政楼C3-712 申请条件:(一)硕士研究生和导师的关系确定后,在学期间一般不得变更。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可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申请更换导师: 1.硕士研究生更换研究方向且原导师指导的在读研究生人数未超过学校规定的限额; 2.原导师出现调离本校、退休、去世、长期出国、被撤消导师资格、健康问题等 不能实际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情况; 3.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