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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研究生办理手续流程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次数: 作者:

转入研究生向学院提出联合培养申请, 学生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博士后个人信息采集表》,并将学生证,学生和导师的互选信息资料(教务系统打印)交至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联合培养研究生要求。

学院审核通过后,将资料交至研究生院(公共教学楼C5-204办公室谢老师处)审核。

审核通过后学院提交OA申请报告(申请需附件:《联合培养研究生、博士后个人信息采集表》)。

待校领导OA审核通过后,学生打印有批复意见的OA审批表,并将与导师签署的《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于一张纸)交至研究生院备案(公共教学楼C5-204办公室谢老师处)。

需要申请宿舍的同学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生宿舍申请表》并找相关单位签字后到北区学生宿舍楼二楼办理宿舍相关手续(宿舍收费为每月100元)。注:原件交宿管中心,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存档。


宿舍管理中心:北区学生宿舍二楼宿舍管理处/ 联系人:刘老师18680338195

研究生院:公共教学楼C5-204办公室胡老师

公共教学楼C5-204办公室谢老师处,联系电话:0755-23256053


饭卡办理:学生将OA呈批表拍照、一寸照片、学院信息、学号发至card_info@sztu.edu.cn进行办理,或直接前往11号楼706李商旭老师处办理。联系电话:23256155。

网络开通: 学生将OA呈批表复印件交至706信息中心开通网络(联系电话:23256155)。

补贴发放: 学生向研究生院备案后从下个月开始发放补贴,每个月发放补贴前,研究生需要到公共教学楼C5-204办公室谢老师处签字。此项业务需在每月24日前办理,学生务必在每月24日前到研究生院签字,逾期不候。

宿舍申请:OA批示后,学生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宿舍申请表,将OA呈批表打印后向宿管中心提交申请。宿舍安排后将房间号填写至申请表,将复印件交给研究生院存档,原件交宿舍中心。